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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国际顶级赛事的体育用品品牌赞助一直被耐克、阿迪达斯等国际巨头垄断,就连08年北京奥运会也不例外。而本届北京冬奥会上,安踏不但取代外资品牌成为官方合作伙伴,还助力中国代表团创造了奖牌榜的历史新高。
安踏凭借自身不断创新和发展,成为了众多正在崛起的国产品牌的目标与榜样。然而被借鉴的不仅是安踏品牌宝贵成功的经验,还有一些人对安踏的商标动起了歪脑筋。
安踏商标争议
据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安踏(中国)有限公司先后在2006年、2008年申请注册了2件图形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25类服装等。此后,安踏连续两次成为中国奥委会官方合作伙伴。
自然人王某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在广东省开设了两家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服装衣帽等。
2019年,王某在第25类上申请注册“天矛 T-MAO”图文商标,并授权给旗下两公司使用。
此外,两家公司还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售卖其生产的标有“T-MAO”商标的服饰,涉案网店售卖的服装引起了安踏的注意,并认为该网店背后公司及法人王某涉嫌侵权。
安踏主张,“T-MAO”服装在设计上未规范使用T-MAO”图文商标,而是在服装显著位置使用了与安踏持有的注册商标近似甚至相同的图案,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安踏一纸诉状将两家涉案公司及王某诉至东莞第二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方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
对于侵权指控,被告方认为,其在服装设计上所用标识系对“T-MAO”商标的规范使用,与安踏持有的注册商标存在巨大差异,两者没有任何联系,不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被告两公司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的标识与“T-MAO”图文商标在弧度、方向、粗细、大小等方面均做了改变,将图案进行突出,文字占比有所减小,与安踏涉案商标在隔离状态下进行比对后,法院认为两者图形相似,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最后判定王某及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安踏公司2万元。
一审判决出炉后,双方均不服判决,上诉至东莞中院。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安踏公司提交的证据保全公证书有效,认定天矛体育和纤伽服装销售量及获利较大。综合考虑安踏公司涉案商标通过广告宣传、赞助冬奥会等重大体育赛事获得较高知名度,最终,法院将赔偿额由2万元提升为50万元。
在本案中,侵权者因擅自将已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构成要素进行了改动,属于《商标法》中规定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情形,构成违法行为,并因此承担了法律责任。
该案例提醒我们,商标注册成功后不能随意使用,一定要按照规定规范使用,不要因为运用不当而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如若想要改变商标图样,一定要及时到商标局重新进行注册申请,确保不会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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